标识工作对于合成纤维吊装带的安全使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那么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标识才是合格的呢? 1.总规定。吊带应包含如下标志:垂直提升时的极限工作载荷;吊带的材料为合成纤维材质;端配件等级;名义长度,单位为m;制造商名称、标志、商标或其他明确的标志;可查询记录(编码);执行的标准号。 2.A、B、C以及Cr类吊带的标志。应在耐用的标识上(标识直接固定在吊带上)清晰地标示出规定的信息。标识字体的高度不应小于1.5mm。应将标识的一部分缝入织带中,该部分也应当标示规定的信息以备参考。双扣柔性吊带的材料应根据标识的色调进行标志,以下为吊带材料及对应的标识色调:聚酰胺:绿色;聚脂:蓝色;聚丙烯:棕色。 3.组合多肢吊带的标志。以下规定适用于两肢、三肢或四肢起重吊带:标志应是便于鉴别的耐久性标识(如圆形标识),标识应固定在主链环上,以便与其他起重吊带类型相区别;双扣柔性吊装带的标志内容应包含任意索肢在使用时与垂直方向的夹角;每一索肢的标识不应显示极限工作载荷。根据标志,大家能够一时间鉴别吊带基本信息,查看状态,河北冀力希望起重吊带投入使用前大家要做好基本标志工作,并且定期查看标志情况,查漏补缺。PARent;">ABSolute;top:0;border:0px;width:0px;height:0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