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市电镀产业践行洁化加工标定的研讨(一) 电镀行业(电镀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必要性分析211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对部分企业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两类:一是超标排污企业;二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很明显,属于重污染的电镀行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范畴。 政府法规及行业协会的要求2003年8月19日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依法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同年10月13日省经贸委与环保局出台的《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每5年要进行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浙江省经贸委在《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112号)中明确提出电镀等行业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企业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重点。省经贸委、省环保局每年公布“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欢迎光临公司官网http://www.njdiandu.com 金华市电镀协会分别出台(2006)09号和(2007)02号文件,分二批公布了81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确定由四家有资质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