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开展经营活动有什么限制? 答: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如何提交?答: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应由何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答: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8、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应由何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答: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9、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应由何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答: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10、是否可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企业住所?答:可以。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