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客文章 [BLOG]
企业详细资料  全部供求信息  全部博客

欧盟无线电动工具用电池镉含量限制开始实施

博客文章分类: 商业服务 其它 杭州诺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17年3月31日

 电池指令2006/66/EC的修订案2013/56/EU所述无线电动工具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中镉豁免已于20161231日截止,这意味着从201711日开始,无线电动工具用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中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背景资料:(1)2006年9月,欧盟发布新电池指令2006/66/EC,取代了之前的电池指令91/157/EEC,规定自2008年9月26日起,禁止汞含量超过0.0005%的电池或蓄电池以及镉含量超过0.002%的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投放市场,豁免了纽扣电池以及医疗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和报警系统、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2)2013年12月10日,欧盟发布电池指令的修订案2013/56 /EU,明确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纽扣电池含有超过0.0005%的汞,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含有超过0.002%的镉。 综上所述,纽扣电池的汞含量从之前的2%收紧至0.0005%,无线电动工具用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正式适用镉限量0.002%,而应用于医疗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和报警系统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仍然豁免镉含量要求。但是NormalTCI诺莫检测提醒企业这些产品仍需符合电池指令对标签的规定。 标签要求:标签要求是欧盟电池指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06/66 /EC规定,所有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如果出现以下一种及以上情况: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量超过0.002%,铅含量超过0.004%,则应带有划叉的带轮垃圾箱标志,并附加超过限量的金属的化学符号。 合规建议:2013/56/EU已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生效,生效日期前合法在市场销售的电池及储电池,即便不符合有关规定,仍以可继续销售直至清空库存。 NormalTCI诺莫检测提醒企业,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池组、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都需符合欧盟电池指令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及标签规定,相关企业务必确认产品是否合规。

   
杭州诺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的其它博客文章:
CE认证流程商业服务 综合2017年4月12日
燃气具产品标准更新商业服务 其它2017年4月6日
欧盟在REACH法规下就镍金属的草案指南征求公众意见商业服务 其它2017年4月6日
尼日利亚标准局SON封存了非法进口的过期家用日用品商业服务 其它2017年4月5日
请注意所有博客文章都由用户自行发布,本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 使用帮助 | 站内导航 | 关于我们 ]
商業機器人 - 提供免费发布供求信息/产品/博客,公司企业黄页登记查询服务的B2B电子商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