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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文章分类: 商业服务 法律/公证 | 南京汇法正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20年8月19日 |
担保是约定担保责任的一种方式,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有些人不知道担保人能够担保多少次?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法律不限制担保人的次数,只要银行认可、接受担保人的担保,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与次数无关 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包括: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保证人依照担保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相关阅读推荐: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https://www.cuitx.cn/Help/Insurance/InsuranceShow.aspx?Id=86450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控制中的几个问题https://www.cuitx.cn/Help/Insurance/InsuranceShow.aspx?Id=864492020年全国催收机构排名https://www.cuitx.cn/Help/Insurance/InsuranceShow.aspx?Id=86426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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